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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2名公告

发布:2026-02-28 10:26: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2026年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2名公告摘要

  2026年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2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3月4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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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2名公告正文

2026年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2名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有关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结合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乡镇和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公开选调32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选调使用。

  1.当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大于5:1时,原则上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当岗位报名人数大于拟选调人数、等于或小于5:1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3.当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拟选调人数时,直接采取考察方式进行,视情况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4.报考县纪委监委廉政教育中心岗位需形成竞争;

  5.报考县委党校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

  二、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勤勉敬业;

  2.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试用期间不定等次视为合格等次);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范围、岗位、报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选调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尚在试用期或在本单位不足服务工作年限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

  1.发布公告:公告发至全县有关单位。同时在“安东人社”等公众号发布。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3月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安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西头人社窗口。

  4.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会同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选调人员填写《2026年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乡镇所属事业人员报名需乡镇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党委书记签字;教育系统教师报名,可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备注单位和姓名)。

  参加选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未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此次选调笔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公布及拟选调人员公示等选调相关事宜,均在“安东人社”公众号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四、考试

  1.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采取面试方式的,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3.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和公文写作为主;

  4.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拟选调人数时,全部进入考察阶段)。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进行。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拟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试用到选调单位工作,期限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关系、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动等相关手续,并与选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注:1.选调人员到新单位后,执行选调单位公布的岗位及对应的工资结构;2.从教师专技岗位选调到县委党校专技岗位后,暂按选调岗位对应级别工资执行,待转评党校讲师职称序列后,再根据规定聘任党校职称序列;3.从教师专技岗位选调到其他县直事业单位专技岗位后,如本人所具有职称与选调单位职称序列相符,则执行拟选调岗位相应的专技工资结构;如所具有职称与选调单位职称序列不相符,则暂按初级职称聘用,待取得选调单位相应职称后,再按规定聘任相应专技岗位。

  未尽事宜由安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372—5961615 0372—5936923

  附件:附件1-6

  安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2月27日

  原标题:2026年安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OrgRzsM4BDWJgrLtDhp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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