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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工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5-02-17 11:44: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关于开展河南工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河南工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建立良性的竞争和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学生工作育人实效,现就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全体在岗专兼职辅导员;

  2.2024年在岗10个月以上的已转岗专兼职辅导员;

  3.参加工作未满1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辅导员参与考核,但不认定“优秀”等次;新入职辅导员不参与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河南工学院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校〔2023〕36号)等文件中规定的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进行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辅导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履职能力、敬业精神、工作业绩以及廉洁自律的情况。

  三、考核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重目标与过程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常规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自我评价与多方评价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与贡献。

  考核程序分为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学院考评三个部分,所占权重分别为10%、30%、60%,各项考核满分为10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所在学院参加辅导员考核总人数的20%(四舍五入取整数,不足0.5的按1人计算)。

  (一)个人自评

  辅导员按照岗位工作职责,对本人2024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个人业务学习与职业发展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个人述职报告,并填写《河南工学院辅导员自评表》(附件1),于2月23日前完成并提交至学院考核小组。

  (二)学生测评

  党委学工部将通过“钉钉”平台开展学生测评。每名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参与率须不低于50%(测评链接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院考评

  各学院依据述职报告、自评表、学生测评结果,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填写《河南工学院辅导员学院考评表》(附件2),并将考核结果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考核小组填写《河南工学院辅导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于3月3日前完成,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汇总表和公示件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四、表彰及宣传

  党委学工部汇总学院的辅导员考核材料,上报学校党委审批后,在全校范围对优秀辅导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在春季学生工作会上对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发放证书并开展事迹宣传。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秉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评选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2.全体辅导员要将工作考核作为总结提升的重要契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总结成绩与不足,交流经验与心得,进一步提升育人能力与育人实效。

  3.各学院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我校学生工作优良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联系人及电话:冯老师3691127

  监督邮箱:xscsjk hait.edu.cn

  附件:1.河南工学院辅导员自评表

  2.河南工学院辅导员学院考评表

  3.河南工学院辅导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2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ait.edu.cn/info/1123/172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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