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济源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306人公告
2018济源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306人公告
一、见习定义
就业见习,是指组织我市有见习需求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而在本地求职有就业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专中职毕业生,进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时间为3至12个月,政府给予见习补贴。其就业见习工作的目的是帮助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实现就业。
二、参加条件
1.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并在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括非本地户籍);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三、办理程序
1.申报。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只提供在校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两张,填写《济源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向市人才交流中心及见习单位申报。
2.受理。市人才交流中心引导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单位进行面试洽谈。
3.审核。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达成见习意向后,应在一周内与见习人员签订《济源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由申报见习人员本人持申报材料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
4.认定。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予以确认。就业见习人员一经确认,市人才交流中心及见习单位应通过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享受待遇
1.提供生活补贴。见习期间,由市政府和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生活补贴,其标准为不低于2376元。其中,市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单位提供的生活补贴为不低于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即每人每月1376元。
2.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确保就业见习环境良好。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就业见习环境,加强工作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委派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帮助见习人员提高就业能力,加强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
4.见习时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见习期满后,市人才交流中心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济源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见习单位对见习期满后正式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见习时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咨询电话:0391—6638878(综合) 6630595(业务窗口)
原标题:济源市2018年下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计划公告
济源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8年7月10日
各见习单位及近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为帮助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提升综合素质及就业能力,努力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源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2014]17号)等文件规定,市人才交流中心将于2018年下半年组织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就业见习单位参加见习,见习期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由市政府和见习单位为见习生提供生活补贴,其补贴标准为不低于每人每月2376元,并由见习单位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将济源市2018年下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计划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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