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 河南事业单位招考 >> 事业单位

2016年漯河市政府购岗招聘23人公告

发布:2016-07-29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漯河市政府购岗招聘23个岗位,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6日。具体详见下文。
  漯河市2016年政府购岗招聘公告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今年启动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简称政府购岗)工作,现将政府购岗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府购岗
  就是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称政府购岗)。购买的岗位主要是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主要包括: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求助、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农机推广等基层岗位。全省每年购岗1100个。今年全省1100个,我市23个岗位。
  二、招聘原则
  政府购岗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和离校未就业的2014届、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5、报考特殊基层岗位的要同时拥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四、岗位待遇及人员管理
  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3部分。2016年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工龄工资标准从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社会保险主要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照社平工资的60%作为补贴标准,单位缴费部分从就业资金中列支,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住房公积金、购买商业保险,提供交通、伙食和住宿等方面的便利。实行合同管理,招募人员与县区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协议,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考核,1年签订一次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6日;
  (二)报名方式。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日8:00至8月6日18:00期间,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alh.lss.gov.cn),在“考试信息”栏目中,通过“漯河市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规定及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补充;对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供面试确认时审核比对。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日至8月6日期间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6年8月1日8:00至8月6日18:00期间,未进行资格申请初审的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8月6日18:00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缴纳报名费用。已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5日8:00至8月20日9:30期间,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准考证打印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2)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咨询有关问题,可拨打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395-3158991。
  (3)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为本次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4)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三)办理《就业创业证》。为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报务,报名前,高校毕业生需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就业创业证》编号。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
  购岗工作办公室地址:黄河路647号410房间(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
  电话:0395—3158991
  (详细政策,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河南省2016年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了解)
  附件:
  1、漯河市岗位信息表
漯河市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汇总表
申报单位:(公章)
岗位所在县(市区) 岗位所在乡镇、街道办 岗位所在居委会、行政村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需求人数
临颍县 巨陵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社会保障 公共管理 1
  固乡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劳动就业 公共管理 1
  杜曲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劳动就业 公共管理 1
  台陈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社会保障 公共管理 1
  城关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劳动就业 公共管理 1
舞阳县 文峰乡 文峰乡政府 社会工作 社会服务 1
  马村乡 马村乡政府 社会工作 社会服务 1
  吴城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劳动就业 公共管理 1
  保和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社会保障 公共管理 1
  姜店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劳动就业 公共管理 1
  九街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社会保障 公共管理 1
  北舞渡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社会保障 公共管理 1
郾城区 沙北街道办事处 民政所 社会救助 社会服务 1
  沙北街道办事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劳动就业 公共管理 1
  新店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劳动就业 公共管理 1
源汇区 老街办事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劳动就业 社会服务 2
  马路街办事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社会保障 公共管理 1
召陵区 邓襄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 劳动就业 社会服务 1
  召陵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 劳动就业 社会服务 1
  天桥街道办 天桥街道办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服务 社会服务 1
  翟庄街道办 翟庄街道办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服务 社会服务 1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黑龙潭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 劳动就业 社会服务 1
备注:本表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负责填报;“岗位名称”指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农技推广,共10个专业岗位;“岗位类别”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共2类岗位。
单位负责人: 潘反修 填表人: 翟书维 联系电话:0395-3158991 填报日期:2016年7月21日
  2、《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个人报名登记表》
  3、全市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地点
  市直
  地点一:黄河路458号(原劳动局一楼115房间)
  联系电话:0395—3191791
  地点二:黄河路647号(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房间)
  联系电话:0395—3133375
  临颍县
  临颍县人民办事中心一楼东区74号就业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395—8862117(8893851)
  舞阳县
  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7338010
  郾城区
  海河路237号(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
  联系电话:0935—6181806
  源汇区
  长江路91号(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股)
  联系电话:0395—3280153
  召陵区
  召陵区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0935—2605553
  提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需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生证、两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
  4、《河南省2016年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河南省2016年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根据《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6年河南省政府计划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1100个(含53个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各追加2个),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100名(含53个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各追加2名),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农技推广等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下统称基层岗位),共两类10个专业岗位。省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市级、县级人社部门分别实施,开发和购买优质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和离校未就业的2014届、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5、报考特殊基层岗位的要同时拥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三、实施步骤
  政府购岗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按照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报名、考试、体检、公示、签订就业协议、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岗位开发(7月上中旬)
  各县(市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根据实际需要向县级人社局申报基层岗位需求情况,填报《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申报表》。各县(市区)人社局参照本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数量的50%,拟定本地区基层岗位需求情况,并负责将《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汇总表》逐级上报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结合全省基层岗位人员现状、基层工作实际需要、拟开发基层岗位质量等情况,核定基层岗位开发种类、数量,下达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分配名额,同时编制基层岗位就业补助资金需求计划。
  (二)信息发布(7月下旬)
  省"政府购岗"办公室于7月下旬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hn.hrss.go.cn)、河南就业网(网址:www.hn91w.gov.cn)的"政府购岗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2016年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信息。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也要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信息。
  (三)报名(8月上中旬)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报名地点:所报基层岗位所在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具体地点及咨询电话、报名方式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就业网的"政府购岗专栏"。
  2、报名与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4张两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照到报考基层岗位所在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报名登记,并如实填写《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个人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其中,符合报名条件但没有《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或学籍证明)到报名地点先申请领取《就业创业证》,经核准申领《就业创业证》的视为持有《就业创业证》,事后予以免费发放。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全过程。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应于8月10日前,将《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花名册》上报省"政府购岗"办公室。
  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16日8:0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岗准考证》由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监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印发。
  如岗位无报名人员或在其他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在本辖区内进行调整;若不能调整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整。凡需调整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需向省"政府购岗"办公室提交书面请示,经省"政府购岗"办公室批复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考试(8月下旬至9月下旬)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分别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8月20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具体承办。省"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2016年分配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考生可于9月9日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就业网的"政府购岗专栏"、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9月17日全省统一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另行通知。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面试统一命题,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负责面试考务工作并将《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面试人员分数统计表》及时上报省"政府购岗"办公室。9月22日,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就业网"政府购岗专栏"公布。
  (五)体检(9月下旬)
  体检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应在9月27日前上报省"政府购岗"办公室,体检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另行通知。省"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2016年分配岗位名额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应于9月30日前将《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体检合格人员花名册》上报省"政府购岗"办公室。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就业网"政府购岗专栏"公布。
  (六)公示(10月上旬)
  省"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就业网"政府购岗专栏"进行5天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制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发放《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基层岗位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依据报到通知书与其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七)岗前培训(10月中旬)
  省"政府购岗"办公室对岗前培训工作统一督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分别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用人单位及基层岗位的基本情况;心理健康知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等。全省岗前培训于10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确定并上报省"政府购岗"办公室。培训结束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应及时将《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完成岗前培训人员花名册》上报省"政府购岗"办公室。
  (八)签订合同(10月下旬)
  完成岗前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全省统一上岗日期是11月1日。《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岗人员花名册》,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收集整理并逐级上报省"政府购岗"办公室备案。
  四、岗位待遇
  (一)基层岗位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3部分。2016年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岗位工龄工资标准从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
  (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中的社会保险补贴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基层岗位就业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经当地县级人社部门确认,可以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工作期间的档案关系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不再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经考核合格,发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工作合格证书》,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聘用的,工龄连续计算。
  (五)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工作期间,享受国家及我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所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六)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工作期间,有创业意愿的,可在解除基层岗位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后,按照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
  (七)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基层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在基层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一定奖励;鼓励用人单位积极为在基层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拓展基层就业项目、增加就业岗位、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具有重要意义。省人社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成立河南省"政府购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政府购岗"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负责拟定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及日常管理工作。各地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创新业务,也是各级政府年度重点改革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各地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财政、教育、卫计、民政、住建、农业、残联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第一批聘用人员保质按时平稳上岗。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实施步骤,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监督。要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缴纳、薪酬待遇、日常管理等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政府购买基层岗位专项资金的管理,严禁挪用、骗取、套取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所需工作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予以保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加强政府购岗政策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设立咨询点现场宣传等方式,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有针对性地将政府购岗工作的性质、目的、程序及聘用期间的人员待遇等问题讲清讲透,答疑解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激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建功立业。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6 http://www.hn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