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阳内乡县公开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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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阳内乡县公开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卫生系统人员结构,切实解决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及《中共内乡县委办公室内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特殊(短缺)专业人才的意见》(内办【2015】4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类二本以上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审批相结合的招聘办法,确保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全部安排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其中:临床医学9名、预防医学2名、公共卫生事业管理1名、检验1名、针灸推拿1名、中医学1名。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研究生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
(三)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应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二本以上相应专业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律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为进一步改善卫生系统人员结构,切实解决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及《中共内乡县委办公室内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特殊(短缺)专业人才的意见》(内办【2015】4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类二本以上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审批相结合的招聘办法,确保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全部安排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其中:临床医学9名、预防医学2名、公共卫生事业管理1名、检验1名、针灸推拿1名、中医学1名。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研究生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
(三)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应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二本以上相应专业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律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
在内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顺利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内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内乡政府网、内乡亲民网查询。
咨询电话:0377-6532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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