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检察院选调5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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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检察院选调5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县检察院决定开展事业编制人员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全供人员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其中:文秘岗位3名(不限专业)、计算机类专业1名,财会类专业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学位;;
2、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见习期已满的副科级以下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副科级) 。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选调后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并须本人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见习期未满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至5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县检察院政治处(县检察院办公楼309室,联系电话0376-3116103)。
3、报名方式:报考者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进行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请从商密网、政府和人社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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