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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及平原示范区招聘435人公告

发布:2016-04-20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及平原示范区招聘435人公告已公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及平原示范区招聘435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及平原示范区招聘435人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 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及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393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共计划招聘小学教师4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和《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以下指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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