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2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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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事考试工作,根据《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4号 )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实际,经批准,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名(其硕文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3名、司机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工作岗位要求
1.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掌握人事考试相关信息和动态;
3.能承担长期出差或加班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责任心强、经就业困难认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应聘: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5.登记失业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1.曾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且登记失业的;2.具有计算机操作管理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的;3.本科以上学历的。
(三)司机岗位:本市区户籍,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保密意识,5年以上B照驾龄且长期从事中型以上客车驾驶。未安置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和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五、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依据“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培训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2014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伊河路26号伊河大厦7楼)
3.报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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