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小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洛政文〔2010〕29号 公开范围: 全社会
生成日期: 2010-02-22 发布机构: 洛阳市人民政府
附 件: 信息索取号: C0001-0202-2010-00035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10〕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洪昌(市长)
副组长:沈庆怀(副市长)
邬晓芒(洛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耀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 涛(市监察局局长)
赵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黄清旭(市规划局局长)
王忠道(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王永兴(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主任)
高效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国栋(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力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耀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士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尚进(偃师市市长)
张书卿(孟津县县长)
张生伟(新安县县长)
吴立刚(伊川县县长)
黄晓玲(宜阳县县长)
马春强(汝阳县县长)
张献宇(洛宁县县长)
昝宏昌(栾川县县长)
李大伟(嵩县县长)
王自文(涧西区区长)
陈淑欣(西工区区长)
陈金剑(老城区区长)
张文选(瀍河区区长)
李钢锤(洛龙区区长)
李焦峰(吉利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赵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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