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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发布:2010-01-28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面试最低分数

面试时间

业务四司院校处

0401456001

145131110722

方 耀

122.1

 

34

900

145112011006

陈哲文

145122010913

苏丽萍

145144023028

李家卫

145132311607

赵志刚

外事司二处0401123001

145170874012

刘小楠

109.9

 

145133035006

张 洁

145139313401

徐文臻

145139031723

匡国栋

145170873804

李 博

145111112109

王雅丽


  请以上人员于20103216时前与国家宗教局人事司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受理时间段8301600)。确认电话:010-6409528364095174。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单位将按规定递补人选。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30到达国家宗教局正门,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候考室,截至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手机等通讯工具可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二、面试地点:国家宗教事务局
  地址: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宋庆龄故居东50米处)
  乘车路线:德内大街滨海胡同后海北岸往东宋庆龄故居国家宗教局,可乘车至德胜门(5路、635路、44路内环、27路等多条公交线路),从德内大街步行前往20分钟到达。


    三、考生面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人员同时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均需要加盖公章);
  3.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
  此外,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在考察时,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于35日上午830开始,在和平里医院体检中心统一进行。
  体检中心地址: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和平里医院院内。乘车路线: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向西100米左右,或者公交104快车、119路、123路、201路兴华路站附近。体检中心电话:64215431
  该体检中心为人社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考生个人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请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在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体检中心楼前(院内)集合并领取体检表,迟到15分钟或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时携带1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出示身份证明,需空腹。
  考生应配合医生、工作人员做好体检工作,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
  
  五、考察
  按国家公务员局要求,考察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差额确定。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被考察对象。
  
  六、其他
  其他事项请关注人社部及我局网站(www.sara.gov.cn)
  咨询电话:010-64095283

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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