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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2010-01-22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2010年度公务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组
  专员办2010年度公务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采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分片区设立面试考点,考生到本人报考单位所属的面试考点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考点设立及分组情况如下: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点面试地点: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
  乘车路线:从北京西客站乘坐437路公交车至北洼路站下车,向西步行100米左右至鑫正大厦;从北京站乘坐103路公交车至阜成门站下,换乘714路公交车至北洼路站下车,向西步行100米左右至鑫正大厦。
  其他考点的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员名单(调剂、递补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详见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前2天与本人报考单位电话确认能否参加面试。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面试的,我们有权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专业科目考试当天上午11:00点前到面试考点报到。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需出具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考生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联系电话
  人事教育司:李建平  (010)68552626   13693686876
  北京考点:李  娟  (010)68476267   13810267185
  山东考点:张  鲲  (0531)86063089  13646406677
  广东考点:张之虹  (020)38762095/33325656
  重庆考点:陈  新  (023)67982532   13908257805
  陕西考点:仙江宁  (029)87611446   13991900027
  预祝大家在面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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